需要先找到高中的学籍档案,在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把国外的教育部认证的学历一起交到人才中心,完成学籍档案建立。
1、对于大部分留学生来说,都会在国外读几年的书,这时候有一部分同学会选择留在自己原先的毕业学校中进行保管,因为这样是比较方便的,回国之后我们只需要办理转移档案的手续即可。
2、我们可以去教育部的留学生服务中心进行查询,这同样是保管留学生档案的一个服务*,我们可以在这里查询相关的信息,也有可能直接查询到自己的档案。
3、我们的档案有可能被放到了生源地,因为生源地址的就是我们原户籍所在地的人和人才中心等档案管理*,这些地点同样是可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
4、如果大家在出国之前已经将档案存放的这些地点,那么我们的档案安全不用太过担心的,只要回到原户籍地出示自己的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档案管理*查询档案即可。
5、有很多同学留学多年以后很可能因为将档案放在一些第三方的档案服务机构中,长时间没有缴纳管理费用导致档案成为了死档,建议大家在回国后找到这些档案机构缴纳齐全自己原先缺失的费用,然后将档案重新激活。
关于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而且,随着人事服务工作的发展,个人档案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个人档案
首先就是回学校档案处查一下档案是否还在,如果还在学校的话就直接调出来然后到当地的劳动局登记,在当地劳动局把档案调出来就可以了。
档案是一生都陪伴着本人,包括以后工作后单位要档案,人事调动也要提档,而且到*学校,档案也会跟随到*的档案科室,所以说档案是非常重要的。
扩展资料:
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
先电话咨询所在地人事*(人才市场)自己档案遗失了,补办需要补哪些材料,之后向学校咨询补办那些材料需要携带什么。
因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绩单肯定是可以补的,然后你得补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经历是到学校重写填写一份。补好后装袋密封,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即可。
高中时期的档案可向原学校咨询是否还留在学校,如没在原校,问清档案的去向,如果遗失也由原校补。
高中毕业了,档案怎么办?高中毕业后不打算读*了,档案*不拿回来。
档案一般都是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然后寄给学校,建议个人不要保留档案,在不需要档案的时候档案没啥用,但如果搞丢会很麻烦。
将来工作的话,有的公司会要求把档案移交公司。公司没有要求,一般就还是在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地的**里,也就是上面说的教育局或档案局之类。
高中档案注意:
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
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一般应在县(市)团级及以上的人事档案管理*,这主要是指*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等。
高中毕业后的档案怎么处理?高中毕业后如果没有上*,档案在原毕业高中或当地教育局。
如果没上高校,高中学校可以代管,但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三年之后,建议档案本人把档案放入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保管,以备后用。高中考上*的,则高中的档案被*调档后和*档案合并在一起。
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
方式一:工作单位托管
工作单位托管指所在工作单位具有档案接收权或单位与人事局(人才市场)签订集体档案托管协议的,则将档案直接交单位人事*,由单位统一管理。
方式二:委托人事局(人才市场)托管
委托人事局(人才市场)托管分为两种方式:
一是过去本人已有档案在人事局,则将新的档案提交合并托管档案。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全日制大专学生毕业后原有大专毕业档案已在人事局;二是直接将现有毕业生档案带到人事局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各省市可能管理方式略有不同,具体要咨询所在地人事局(人才市场)。
方式三:自己保管
当单位和人事局(人才市场)都不接受档案时,则本人自行妥善保管。
高中毕业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办高中毕业出国留学档案可以放在学校也可以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
一般高中生毕业后想要出国会将档案留在学校,但学校保管时间有限,一般是一到两年,具体要看学校的规定,在超过保管年限后,档案会被打回原籍,学校也不会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样与学校没有隶属关系,在此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是空白的。
也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操作手续简单,后期使用也会方便很多。不过这样也不会计算工龄,留学期间档案空白,在以后就业时可能会得到一些*补贴,福利方面可能与应届毕业生存在不同。
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但一般建议从学校取出。
留学服务中心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的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扩展资料
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8、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