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财务公司原总经理王春德因涉嫌非法出具虚假存单2500万元,并授意员工办理虚假核保手续,被诉至法院。昨天,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院指控,王春德原担任*华诚财务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1996年至1997年3月,在明知陕西赛斯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诚财务公司并无存款的情况下,指使本公司资金部为其开具5张虚假存单,共计2500万元。 1997年2月至3月,赛斯特公司使用其中的两张存单在西安雁塔区山门口信用社质押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当年3月,山门口信用社到华诚财务公司核保时,王春德授意员工办理了虚假的核保手续,确认了两张存单的有效性。 赛斯特公司顺利贷款后却无力偿还,致使贷款本金及利息共700万元由华诚财务公司承担。 2002年12月20日,王春德在广东被抓获。2002年12月21日,因涉嫌滥用职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去年1月24日,因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新闻背景 *华诚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2002年12月19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华诚财务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华诚财务公司成为*家被摘牌财务公司。 来源:京华时报.邹桂